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流氓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流氓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198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一条: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
1.流氓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携带凶器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或者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危害特别严重的;
一、怎样认定流氓罪?
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流氓罪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一条第1项,是对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流氓罪中的严重犯罪分子加重处刑的规定。
在刑法上,流氓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流氓罪行虽然往往使公民的人身或公私财产受到损害,但它的本质特征是公然藐视法纪,以凶残、下流的手段破坏公共秩序,包括破坏公共场所的和社会公共生活的秩序。
刑法中列举的破坏公共秩序的流氓活动,“情节恶劣”的,就构成流氓罪。
聚众斗殴,一般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其他流氓动机而成帮结伙地斗殴,往往造成严重后果。
寻衅滋事,一般是指在公共场所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进行破坏骚扰。
侮辱妇女,一般是指用淫秽下流的行为或暴力、胁迫的手段,侮辱、猥亵妇女(包括幼女)。
其他流氓活动,是指上面列举的流氓活动形式所不能包括的流氓犯罪行为。
二、怎样区分流氓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流氓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在于把流氓罪同一般流氓违法行为严格加以区别,而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流氓罪的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
聚众斗殴情节恶劣构成流氓罪的,例如: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次数虽少,但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5.聚众斗殴造成人身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寻衅滋事情节恶劣构成流氓罪的,例如:
1.以打人取乐,随意殴打群众,或多次向人身、车辆、住宅抛投石块、污物等,造成后果,引起公愤的;
2.在城乡市场强拿硬要,欺行霸市,扰乱正常贸易活动,引起公愤的;
3.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4.结伙哄抢、哄拿或任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侮辱妇女情节恶劣构成流氓罪的,例如:
1.追逐、堵截妇女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结伙、持械追逐、堵截妇女的;
2.在公共场所多次偷剪妇女的发辫、衣服,向妇女身上泼洒腐蚀物,涂抹污物,或者在侮辱妇女时造成轻伤的;
3.在公共场所故意向妇女显露生殖器或者用生殖器顶擦妇女身体,屡教不改的;
4.用淫秽行为或暴力、胁迫的手段,侮辱、猥亵妇女多人,或人数虽少,后果严重的,以及在公共场所公开猥亵妇女引起公愤的。
其他流氓活动情节恶劣构成流氓罪的,例如:
1.利用淫秽物品教唆、引诱青少年进行流氓犯罪活动的,或者在社会上经常传播淫秽物品,危害严重的;
2.聚众进行淫乱活动(包括聚众奸宿)危害严重的主犯、教唆犯和其他流氓成性、屡教不改者;
3.不以营利为目的,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情节严重的;
4.以玩弄女性为目的,采取诱骗等手段奸淫妇女多人的;或者虽奸淫妇女人数较少,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5.勾引男性青少年多人,或者勾引外国人,与之搞两性关系,在社会上影响很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6.鸡奸幼童的;强行鸡奸少年的;或者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多次鸡奸,情节严重的。
凡构成流氓罪的,应依法予以刑事处分。对不构成流氓罪但有一般流氓违法行为的,或者犯流氓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分别情况,由主管部门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或者作其他处理。
三、怎样区分流氓罪和与其相近似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1.流氓罪与强奸罪的区别,另见《关于当前审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2.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甚至结伙械斗,不应按流氓罪处理。其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是什么罪就定什么罪。
3.流氓罪与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罪有区别。煽惑群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分别构成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这两种罪,依法只对首要分子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兼犯其他罪行的流氓罪犯应如何定罪和处罚?
流氓罪犯兼犯杀人、重伤、抢劫、强奸和引诱、容留、强迫妇女卖淫,制作、贩卖淫书、淫画等罪行的,应按数罪并罚惩处。
有的罪犯作案中的数个行为,不宜分别独立定罪,可按其中的主要的罪行从重处罚。例如:在聚众斗殴或寻衅滋事中造成他人轻伤,抢夺或毁坏小量财物的,就以流氓罪处罚。因小事寻衅而故意杀人的,就以杀人罪处罚。
五、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一条第1项,在办案中如何具体应用?
1.关于流氓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84年5月26日下发的高检发(研)12号《关于怎样认定和处理流氓集团的意见》执行。
2.“携带凶器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或者“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危害特别严重的”。
流氓罪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都可能发生“携带凶器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况。携带凶器,是指携带匕首、刮刀等治安管制刀具和枪枝、铁棍、木棒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器械。对“情节严重”,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携带并使用凶器,已造成重伤、杀人等严重后果的,应与伤害罪、杀人罪并罚。虽未造成重伤、杀人后果,但情节严重的,如经常携带凶器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对群众造成严重威胁的,或者携带并使用凶器,致多人受轻伤的,可以单独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述决定的第一条第1项判处。
“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危害特别严重的”:一般是指横行乡里,称霸一方,进行各种流氓活动,民愤很大的;在集市、车站、码头、公园、影剧院等公共场所,或者闯入机关、学校、厂矿企业、部队营房、公民住宅,以及在公共车辆上大肆进行流氓活动,造成社会严重不安,引起群众强烈义愤的;用野蛮、残酷的手段侮辱、猥亵妇女,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对外国人或者勾结外国人进行流氓活动,政治影响极坏的;经常或大量传播淫秽物品,利用淫秽物品教唆青少年犯流氓罪或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社会危害性很大的。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一条第1项的规定,对上述两种严重的流氓犯罪分子,都可以按照不同罪行,分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判处死刑。这个量刑幅度较宽,在判决时应根据具体案情区别对待,正确处刑,判处死刑的,要严格掌握。
嘉兴市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考核办法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兴市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考核办法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4〕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工业立市战略实施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对去年出台的《嘉兴市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考核办法(试行)》(嘉政办发[2003]139号)作了部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嘉兴市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考核办法
为深入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进一步构筑工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体系,营造良好的工业经济发展氛围,按照“体现整体、突出重点、简便易行”的原则和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指导思想,现对2003年出台的嘉兴市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办法等四项具体考核办法(试行)修改完善如下:
一、嘉兴市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
(二)考核内容
1、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长率(20分);
2、十一项综合指标得分(10分);
3、工业生产性投入(40分);
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增长率(10分);
5、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目标(20分);
6、中小企业创业中心(孵化器)建设(10分);
7、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10分);
8、工业税收收入增长率(10分);
9、私营企业发展实绩(10分);
共九项考核指标,总分140分。
(三)考核计分办法
1、第1、4、9项考核指标,得分计算方法为:(实绩/预期目标)×权数;
2、十一项综合指标得分达到全省平均的,得基本分10分,每高于(低于)全省平均1分,加(减)0.5分,加(减)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第3、5、6、7项考核内容及具体计分办法另行制定;
4、对第8项工业税收增长率实际考核时,以当年度第二产业税收增长率替代工业税收收入增长率,得分计算方法为:(实绩/全市第二产业税收平均增长率)×权数;
对第1、3、4、5、6、7、9项考核指标的当年度目标值,每年年初另行确定。
(四)考核奖励
市经贸委会同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工业经济发展考核指标进行计算,按得分高低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报市政府审定后,分别奖励人民币6万元、4万元、1万元。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各安排50%。市奖励资金在市区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二、嘉兴市工业生产性投入评先奖励办法
(一)评先奖励对象
1、全市工业企业;
2、全市有关部门;
3、企业从事工业生产性投入工作的个人和部门从事工业生产性投入的管理人员。
(二)评先内容与条件
1、工业生产性投入先进企业:企业已成立两年以上,年度销售收入和利税原则上分别在1亿元和1000万元以上;当年工业生产性投入在5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20%以上。
2、重大工业投产项目: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上被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项目按计划实施,建设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且在评选的当年已完成并投产。
3、工业生产性投入先进部门:根据市、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工业生产性投入的服务态度、工作效能以及支持工业生产性投入有关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评选出若干管理部门。
4、工业生产性投入先进工作者和管理者:先进工作者,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改造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企业实际,不断加大企业生产性投入力度,亲自组织实施和参与实施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且投资效果显著。
先进管理工作者,要求热爱技术改造工作,积极为企业争取有关技术改造的优惠政策,对基层服务热心,工作效率高,成绩突出。
(三)评先程序
由市经贸委根据评选内容与条件,下发通知开展申报和初审工作,提出建议名单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四)表彰奖励
1、每年择优评出全市工业生产性投入先进企业20家,重大工业生产性投资项目10项,以市政府名义在《嘉兴日报》上公布;
2、每年择优评出全市工业生产性投入先进管理部门10个,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3、每年择优评出工业生产性投入先进工作者和管理者各10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奖励资金在市区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三、嘉兴市十强工业区(工业功能区)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范围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工业区(工业功能区)。
(二)考核内容
1、开发面积(10分);
2、基础设施投资额(20分);
3、进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20分);
4、进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密度(10分);
5、现价工业产值(20分);
6、经济密度(10分);
7、容积率(10分)。
年度考核目标值和具体计分办法另行确定。
(三)申报条件
以2004年度完成现价工业产值15亿元为基数,以后年度工业区的现价工业产值基数按每年增长30%的比例予以确定;申报当年该工业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密度不低于当年全市工业区(工业功能区)的平均水平。当年度十强工业区(工业功能区)的申报截止期为次年1月底前。
(四)考核程序
1、由各县(市、区)经贸局负责将《嘉兴市十强工业区(工业功能区)推荐表》报市工业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工业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指标进行测算排序;
3、建议名单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五)考核奖励
获得嘉兴市十强工业区(工业功能区)的,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奖励资金在市区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四、嘉兴市优秀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评先奖励办法
(一)评先对象
市、县(市、区)、镇(乡)各类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
(二)评先标准
1、担保注册资本的规模及增长率。市与县(市、区)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规模达到3000万元,镇(乡)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规模达到300万元的,得基本分10分,高于(低于)标准的,按高于或低于的百分比相应加减分;担保注册资本比上年每增长10%,加1分,每减少10%扣1分。
2、担保金额的放大倍数。以当年度的注册资本为考核基数,年平均担保金额放大倍数达到担保注册资本5倍的,得基本分20分;超过5倍的每增加1倍相应加5分,但加分最高不超过25分;低于5倍的,每减少1倍相应减5分。
3、担保资金的社会效益。以上年度受保企业数为基数,与上年度受保企业数持平的得基本分20分;每增加1户受保企业加0.5分,每减少1户受保企业扣0.5分。
4、担保风险控制。年赔付损失与日常支出之和不超过本年度累计担保费收入(不包括担保基金利息,下同),得基本分20分,超过本年度累计担保费收入的不得分;年内未发生代偿的得基本分10分,每发生1户代偿风险扣5分,以此类推;受保企业参加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每参评1户加1分。
5、担保工作创新。担保机构内控制度健全、信息上报及时、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活动的各加2分;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品种创新等方面的做法在全市得到推广的,各加2分。
(三)评先要求
担保机构提供评选所涉及的有关数据指标必须真实准确,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年度财务报表须经社会中介机构和审计部门审计。参加评选的贷款担保机构要向考核机构报送“嘉兴市优秀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评选总结材料和考核表。
(四)评先奖励
1、每年评选3个市优秀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
2、评选工作由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牵头,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配合,根据评选标准提出建议名单,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后,予以通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励资金在市区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五、其他
1、每年的考核结果在次年的全市工业经济工作会议(或全市三级干部大会)上予以公布。
2、本办法自2004年起执行,由市经贸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