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民委关于在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对孕妇和育龄妇女进行破伤风类毒素免疫接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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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民委关于在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对孕妇和育龄妇女进行破伤风类毒素免疫接种的通知

卫生部 国家民委


卫生部、国家民委关于在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对孕妇和育龄妇女进行破伤风类毒素免疫接种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民委



为减少和控制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病,保护母婴健康,实现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各国都要致力于1990年使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降至1‰以下,到2000年降到0的指标,1985年卫生部妇幼卫生司委托全国计划免疫专题委员会,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原则,结合我国实际,在
河北省进行新生儿破伤风回顾调查及孕妇破伤风类毒素免疫研究试点。结果证明,对孕妇进行免疫接种是控制新生儿破伤风的有效措施。
经研究,决定对新法接生未能普及的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先进行孕妇和育龄妇女破伤风类毒素免疫接种试点,并逐步推广。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孕妇和育龄妇女免疫接种工作的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妇幼保健、卫生防疫部门在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做好这一工作。
二、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疫苗供应,并协助妇幼保健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宣传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妇幼保健部门负责做好孕妇和育龄妇女破伤风类毒素免疫接种实施工作。
四、有关地区的民族工作部门帮助做好宣传工作。希望各地切实做好工作,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及问题,并将开展工作的情况及时报卫生部妇幼卫生司、卫生防疫司。



198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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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的决定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废止《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的决定


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9号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的决定于2002年3月29日经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3月29日

  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的议案,决定废止《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测土配方施肥试点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测土配方施肥试点工作的通知


(2005年9月30日发布)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做好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今年试点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2005年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测土配方施肥是促进农业增产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农产品品质的关键环节,是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促进耕地养分平衡、提高耕地质量的关键技术。为了全面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中央财政专门设立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项目,鼓励和支持农民科学施肥。为此,项目试点省、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测土配方施肥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惠农措施,摆上议事日程,组织好、实施好。要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项目为契机,切实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业部门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试点项目承担单位要组织科研、教学、推广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技术组,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把关。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测土配方施肥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项目管理
项目试点省、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招投标工作。项目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抓紧制定配方肥加工企业招标办法,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原则,确定配方肥加工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仪器设备购置方式。该项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二)签订项目合同。我部与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签订项目合同,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与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签订项目合同,项目合同要明确目标任务、技术指标、资金管理、奖惩措施等。项目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方案》和《2005年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项目合同(式样)》 (见附件)要求,填写项目合同书,一式四份,于10月30日前报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三)确定项目资金用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合理安排支出。项目补贴资金用于仪器设备购置、取土分析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制定、技术人员培训和项目管理,对配方肥设备更新改造的补贴由项目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省、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支持,筹措资金。同时,落实好培训农民、开展技术指导等所需经费。
(四)加强监督检查。项目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验收项目试点县的方案,并于11月15日前备案我部种植业管理司。我部将从11月初开始,组织人员对各地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地要认真做好准备。
三、搞好项目实施
取土分析化验是测土配方施肥的基本手段,化验室建设与仪器设备的配置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的基础。为保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开展,项目省、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土壤肥料化验室建设。化验室建设要从当地农业发展和土壤肥料推广体系的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填平补齐仪器设备,改进技术方法。通过项目实施,土壤肥料化验分析要达到自动化、批量化、信息化和规范化。要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保证化验结果的通用性、准确性、可比性,实现数据信息化管理和自动传输、汇总。要建立健全土壤测试、田间肥效小区试验及配方校正试验网络,通过田间试验,摸清主要农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和肥料效应,在总结归纳试验结果基础上,针对改进的土壤测试方法,建立和完善不同区域农作物的施肥指标体系,修订土壤养分丰缺指标,制定土壤测试、配方施肥技术和方法标准,分作物、分区域制定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实现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做好培训宣传和技术服务
各级地方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我部召开的2005年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项目管理与技术培训班上的要求,加强对技术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土壤测试、田间试验和配方技术。我部负责省级技术骨干培训,省级负责对县级技术人员培训,县级负责乡镇农技人员和科技示范户培训。要积极探索技物结合、连锁配送等技术推广方式,强化面向农民的技术服务意识和能力,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进村人户、落实到田,提高技术到位率。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调动大中型企业和广大农民参与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积极性。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关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工作。
五、建立科学施肥体系
各地要结合测土配方施肥秋季行动,通过项目组织实施,整合各级行政、科研、教学、推广和肥料企业的人力、物力、技术和信息资源,协调产、供、销各环节之间以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配合、农民参与原则,积极探索“测、配、产、供、施”链条有效连接机制,逐步建立起以科研为基础、以推广为主体、以企业为纽带、以农民为对象的科学施肥体系。
附件:《2005年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项目合同(式样)》(略)